金麦穗·青廉讲故事
不贪为宝
开栏语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从廉洁故事中汲取清廉力量,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打造一支坚定理想、向阳而行的团队,产业投资公司特开设《金麦穗·青廉讲故事》专题,邀请青年员工每期分享一则廉洁故事。
不贪为宝
今天推出《金麦穗·青廉讲故事》第一期,让我们跟着青年员工羊徐徐和家属的讲述,来学习历史人物子罕的清廉风骨和高尚情操。
“不贪为宝”出自《左传·襄公十五年》,讲述的是春秋时期宋国贤臣子罕的故事。宋平公时,子罕任司城,即司空青廉,位列六卿。
有个人得到一块玉,把它献给子罕,子罕却不接受。献玉的人说:“我把它拿给雕琢玉器的人看,雕玉的人认为这是一块宝物。所以小人才敢将此玉献给您。”
子罕跟这个人说:“我以不贪这个品德为宝,而你以这块玉为宝。你要是把这块玉给了我,那我们都失去了自己的宝物了。我们都还是继续各自拥有自己的宝物吧。”
献玉的人行礼后说:“小人身怀此玉,不敢外出,我交出这块宝玉来,就能免于一死。”
子罕听后,便让雕琢玉器的人把这块玉雕琢好,替他变卖创业项目,使这个人富裕后青廉,才让他回到家里。
成语“不贪为宝”是对廉洁奉公的推崇,子罕不仅控制住了自己的欲望和私心,坚持操守,守住本色,不为诱惑所动,还为献宝的百姓做了详细周到的安排。以百姓的安危为上,更显示出了他的精神和品质。
史书记载,子罕在不贪不占的同时,还注重谆谆教导、细心开导,不仅凸显了他的清正廉洁,又体现了爱民的品德。
结 语
廉以修身,自律是首要。洁以养性,不污是根本。产业投资公司青年讲述廉洁故事,涵养道德修为,以严守道、以严凝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始勇向前,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春节将近,祝愿大家欢乐祥和过“廉节”,风清气正迎新春!
供稿:杭州富阳开发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一审:陈晓清
二审:朱翠
三审:何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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