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感情破裂离婚,孩子抚养权归男方。然而由于男方再婚后又育有一子,女方希望能变更抚养权,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但遭到了男方的拒绝。上海闵行区调解中心耐心分析原因,抓住问题关键,最终化解了这起纠纷,最大程度地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林某和姜某登记结婚,当年生育一子。林某表示要回孩子抚养权,孩子才满岁时就发现丈夫出轨,但看在孩子太小的份上,多次劝说对方回归家庭,但丈夫无动于衷,甚至提出了离婚。2019年,林某同意协议离婚,当时林某没有工作,孩子的抚养权最终归丈夫。2020年林某发现前夫再婚,现已生育一子,林某在与自己孩子沟通中,了解到孩子想和母亲一起生活,于是找到前夫要求抚养权归其所有,但遭到了前夫的拒绝。在沟通多次未果的情况下,林某向闵行区调解中心求助。
调解员听了林某的述说后,认为情况肯定没有林某讲的那么简单,但调解的宗旨是为孩子考虑,要让孩子有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和成长氛围。
随后,调解员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姜某,简单告知了对方林某的诉求。姜某向调解员抱怨,当时离婚时就想把孩子的抚养权给前妻,而且由于林某没工作,自己也愿意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毕竟是他的过错导致了婚姻的破裂。而且那个时候孩子还小,母亲带孩子肯定比父亲好,故提出给林某每月5000元的抚养费,如果她嫌少,抚养费还可以协商。然而,当时林某不肯接受这个方案,始终不愿意要孩子的抚养权,也不肯离婚。最后没办法,姜某只能起诉法院,后来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协议离婚。现在林某要变更抚养权,姜某表示不会接受。
调解员劝说姜某,既然双方已经离婚,现在孩子也大了,如今姜某再婚,又育有一子,工作也很忙,根本无法顾及到孩子。对孩子的爱不仅在物质上,更需要的是陪伴要回孩子抚养权,双方当初离婚孩子还小,现在可以听听孩子的想法,应该从孩子的角度去考虑。姜某听了调解员的一番劝说后,表示会听取孩子意见和家里人沟通一下,孩子不是商品,不能想要就要。经过调解员不厌其烦地劝说,姜某的情绪得到了缓解,也愿意坐下来好好沟通,有了回旋余地。
于是,调解员约双方至闵行区调解中心进行调解。首先,调解员就林某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诉求,询问林某现在是否有能力抚养孩子,林某表示现在有经济能力也有一定的时间。姜某也表示同意,但要林某保证以后不会再变更抚养权,除非碰到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让孩子感到父母都不要他,把他推来推去的,这样很不合适。姜某说同意变更抚养权,也是和儿子沟通过的,虽然儿子只有四岁多,但也要听听孩子的想法,孩子愿意和母亲一起生活,所以才同意了林某的要求。
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解决了,调解员就孩子的抚养费、探视权、户口迁移等一系列问题,询问了双方的意见,提出建议方案,妥善帮助解决。双方表示今后会善待儿子,承担起做父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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