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2024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现将2024年度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未完成2023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今年4月30日前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或省教育、卫生健康行业公需科目学习平台进行学习。各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要做好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个人选修科目的学习衔接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及时、优质的继续教育服务。
二、2024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确定为 “新质生产力与高质量发展”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两个专题。2024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按30学时计算,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可从上述2个专题中任选1个学满30学时,均可认定为完成当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2024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逾期不提供补学服务。
三、各县(区)人社局要及时转发省人社厅公布的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做好继续教育的相关协调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划制定、专业科目培训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将本通知下发到用人单位,指导用人单位认真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各用人单位要及时提醒告知单位内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切实发挥用人主体作用,紧密结合单位的发展战略,确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个人选修科目及学习内容,保障培训经费,优化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及时审核认定学时。
附件
《关于发布2024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6日
供稿丨职业能力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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