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鱼台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7月15日发布通告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效遏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现就开展暑假期间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集中整治行动通告如下:

1、个人举办或以亲属、他人名义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并获取报酬;

2、在社会培训机构(含教育咨询公司、小餐桌、托管机构等隐形变异机构)兼职从事管理工作、学科类教学、文化科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

3、参加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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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利用职务之便,强制、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并从中获取报酬;

5、“课上不讲、课后补讲”,强迫自己所教学生参加自己或亲朋好友开办的辅导班并从中获取报酬,对不参加的学生打击报复;

6、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学生家庭等场所给学生授课或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或以辅导为名,私自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并获取报酬;

7、利用网络授课向学生收取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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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向培训机构泄露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为社会培训机构招生、宣传等提供便利并从中获取报酬;

9、为其他教师或社会培训机构介绍或提供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

10、其他应当认定从事有偿补课的行为。

暑假期间,县教体局将开展明察暗访,出重拳、零容忍、强震慑,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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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参与或组织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一律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理。

同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者因违规补课引发重大影响的单位或个人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县教体局将对有关学校或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对于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行为,也将对举报人作出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自觉抵制,严格监督,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让我们同心、同向、同行,合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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